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进行中,这些问题您需了解!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99317
|
发布时间: 2024-10-17
|
24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大家整理了在申报缴纳过程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残保金按年计算并缴纳。
计算公式:2024年残保金年缴纳额=(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3年用人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27年12月31日以前,安置残疾人比例1%以下的,按残保金年缴纳额的90%征收。安置残疾人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残保金年缴纳额的50%征收。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本单位年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劳务派遣用工: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缴费人自行申报残保金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
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以残联审核结果为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2024年申报残保金,所属期是2023年,那么上年职工工资是2022年还是2023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因此,单位雇佣外籍员工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用残疾人能否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缴纳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登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审核通过后再向税务机关申报残保金。
未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
已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在10月31日前未主动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的,按规定视为未安置残疾人。